阿家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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漢語[編輯]

寫法[編輯]

規範字簡化字):(中國大陸、新加坡、馬來西亞)
傳統字(中國大陸、新加坡、馬來西亞)
國字標準字體(臺灣)
香港標準字形(香港、澳門)

讀音[編輯]



含義[編輯]

  1. 古代公主、郡主、縣主的稱呼。
    唐·李匡乂《資暇集》卷下:「公、郡、縣主,宮禁呼為宅家子。蓋以至尊以天下為宅,四海為家,不敢斥呼,故曰宅家,亦猶陛下之義。至公主已下,則加『子』字,亦猶帝子也。又為阿宅家子。阿,助詞也;急語乃以宅家子為茶子,既而亦云阿茶子,或削其子,遂曰阿家。以宅家子為茶子,既而亦云阿茶子,削其子字,遂曰阿茶。」
  2. 丈夫的母親。
    《宋書‧范曄傳》:「曄妻先下撫其子,回罵曄曰:『君不為百歲阿家,不感天子恩遇,身死固不足塞罪,奈何枉殺子孫。』」唐趙璘《因話錄‧商下》:「王(西平王)擲箸怒曰:『我不幸有此女,大奇事。汝為人婦,豈有阿家體候不安,不檢校湯藥,而與父作生日,吾有此女,何用作生日為?』」
    《敦煌變文集‧孝子傳》:「新婦聞之方割股,阿家喫了得疾平。」
    徐震堮校:「『家』同『姑』。」
    清·俞樾《春在堂隨筆》卷九:「唐宋婦人,每稱其姑曰阿家,以曹大家例之,似阿家亦應讀姑。」

翻譯[編輯]