兀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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漢語[编辑]

写法[编辑]

规范字简化字):(中国大陆、新加坡、马来西亚)
傳統字(中国大陆、新加坡、马来西亚)
国字标准字体(台湾)
香港标准字形(香港、澳门)

含義[编辑]

  1. 那岸,那邊。
    兀:高遠。兀邊:高遠的那邊。
    「兀」是「誰」(那是誰)常省作:兀誰(那誰)。

使用注意[编辑]

某些漢語辭書解釋“兀=這”,而亦有人說字義【(兀=那)≠(這)】,認為這是一組反義字,正反逆轉時不能因特義而無原則的離開立場從而顛倒是非混淆通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