跨語言[编辑]
筆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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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証」的簡化(言 → 讠)。由於証也是證的異體,所以证也變成證的簡化。
证(讠部+5畫,共7畫,倉頡碼:戈女一卜一(IVMYM),部件組合:⿰讠正)
詞源1[编辑]
關於「证」的發音和釋義,請看「證」。 此字「证」是「證」的簡化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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註解:
- 簡體字主要在中國大陸、馬來西亞和新加坡使用。
- 繁體字主要在香港、澳門和臺灣使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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詞源2[编辑]
關於「证」的發音和釋義,請看「証」。 此字「证」是「証」的簡化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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註解:
- 簡體字主要在中國大陸、馬來西亞和新加坡使用。
- 繁體字主要在香港、澳門和臺灣使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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