述而不作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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漢語[編輯]

寫法[編輯]

規範字簡化字):述而不作(中國大陸、新加坡、馬來西亞)
傳統字述而不作(中國大陸、新加坡、馬來西亞)
國字標準字體述而不作(臺灣)
香港標準字形述而不作(香港、澳門)

讀音[編輯]

國語/普通話 漢語拼音 shùérbùzuò
注音符號 ㄕㄨˋㄦˊㄅㄨˊㄗㄨㄛˋ



釋義[編輯]

  1. 述:闡述前人學說;作:創作。將古人的智慧心得加以陳述並沒有加入自己的思想。相信和愛好古時候的東西(信而好古)。指只敘述和闡明前人的學說,自己不創作。

出處[編輯]

論語·述而》:「述而不作;信而好古;竊比於我老彭。」

使用[編輯]

示例[編輯]

[1]《論語·述而》:「述而不作,信而好古。」 朱熹 集註:「述,傳舊而已,作,則創始也。」
[2]《北史·袁翻傳》:「皇代既乘乾統歷,得一御宸,自宜稽古則天,憲章 文 武 ,追縱 周 孔 ,述而不作。」 清 朱彝尊
[3]《劉永之傳》:「其自稱曰:『述而不作,信而好古。』夫豈以其聖而傲當世哉!」

用法說明[編輯]

用於人。一般作謂語、賓語、定語。

翻譯[編輯]