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已確立的標準、指南或法規。由主管機關設立的準則或法規,如因過期限而失效,或如罷工、商品抵制等直接行動,或債務償還期的延緩。以作為立法主體、公司、法庭、政府機關、法律、和道德倫理的規則。 (Source: WESTS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