加役流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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汉语[编辑]

写法[编辑]

规范字简化字):(中国大陆、新加坡、马来西亚)
繁体字(中国大陆、新加坡、马来西亚)
国字标准字体(台湾)
香港标准字形(香港、澳门)

读音[编辑]

国语/普通话
汉语拼音 jiāliú
注音符号 ㄐㄧㄚ ㄧˋ ㄌㄧㄡˊ
国际音标
通用拼音 jia yì lióu
粤语广州话
粤拼 gaa1 jik6 lau4
耶鲁拼音 gā yikp làuh
国际音标
广州话拼音 ga¹ yig⁶ leo⁴
黄锡凌拼音 ˈgaa _yik ˌlau



释义[编辑]

  1. 刑律名。谓在流放的本刑外,复加罚劳役

翻译[编辑]