裔旨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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明制,親王的命令稱令旨,其嫡長子襲封親王,其他兒子封郡王;親王的兒子、孫子如果還沒封王,就稱為王子、王孫,他們的命令稱為裔旨[1]

  1. 《大明會典》卷五十五:親王次嫡子及庶子,年至十歲,皆封郡王。(子孫未封者,稱王子王孫,言語皆稱裔旨)